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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绿色食品注册商标保护 把烟台大樱桃打造成名牌

来源:不详 作者:佚名 日期:2010年03月31日 访问次数:
  连日来,《大樱桃为何卖出“萝卜价”?扎堆上市本地厮杀》见报后,引起不少人的关注。昨天,一位农业方面的专家致电记者表达自己的观点:要想让烟台大樱桃走出烟台,必须像经营工业产品一样,通过申请绿色食品,注册商标保护,精心将烟台大樱桃打造成农产品名牌。

  由于烟台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地理小气候

  ,烟台大樱桃一直是代表烟台水果特色的“奇珍异果”而为外人称道。但是,烟台大樱桃在经营上一直比较粗放,从生产、采摘到市场营销,都没有能够向对待工业产品一样去用心地经营和包装。一到扎堆上市季节,大樱桃便漫山遍野,但孰优孰劣,只能靠感观目测,无法从商品标识去区分。今年在烟台大樱桃还未下树时,就有人将泰安产的大樱桃拉到烟台,冒充烟台大樱桃对外批发、销售,严重影响了烟台大樱桃的声誉。

  大樱桃生长期短,虫害少,生长期间基本不打药,从某种意义上讲,烟台大樱桃本身就是天然无公害水果。但是,在市场营销上,光靠自己吆喝还不够,还应当通过有关部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,一来提高果实的内在品质;二来提高烟台大樱桃的对外知名度。记者昨天从市绿色食品办公室获悉,目前,烟台已拿到证书的大樱桃绿色食品企业只有两家:一家是烟台格润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;另一家是山东招远金珠实业总公司。另有5家正在申报。不难看出,烟台大樱桃绿色食品认证还仅停留在企业行为上。

  商标注册也是“凤毛麟角”。个别企业为了将水果更好地出口,将大樱桃进行商标注册。对此,有关人士认为:烟台大樱桃不论是搞绿色认证,还是搞商标注册,都应整合各方面的力量,统一用“烟台大樱桃”的名义为最佳,有关部门更应当采取积极举措对这一工作加以推进,最终让烟台大樱桃拥有自己的商标和“绿色食品”标签,只有这样,才能最终提高果农收益,提高烟台大樱桃的商品附加值。

  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,目前烟台苹果已经是地理标志保护性产品,而烟台大樱桃有关申报的公示也已到期,不久将正式成为地理标志保护性产品。挖掘烟台大樱桃的商品附加值可谓正当其时。(孙致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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